校友会公告

关于开展2019年东华大学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
发布人:发布时间:2019-07-03浏览次数:785

各学院、二级校友组织

校友是一个学校独特的宝贵资源,素有“校友是母校的名片”“校友是母校办学质量的一面镜子”之说。自1951年建校以来,学校已培养各类校友人才逾20万人,至今已建立海外校友会、地方校友会、学院校友会、行业校友会、兴趣爱好校友组织等106个。他们在推动母校与社会开展教学、科研和文化合作交流,为母校拓展办学资源、筹集办学资金,为母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。

为树立典型、表彰先进,进一步推动学校校友工作,凝聚学院师生和广大校友的力量服务母校、服务校友、服务社会,学校决定近期开展2019年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原则

评选工作坚持基层推荐、自愿申请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在东华大学校友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,由校友会秘书处统一组织并具体负责开展相关工作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(一)校友工作先进集体:在东华大学校友会登记备案的二级校友组织,含学院校友会。

(二)校友工作先进个人:学院负责校友工作的个人;担任二级校友组织副秘书长(含)以上职务的负责人或联络人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校友工作先进集体

1.成立时间在半年以上(201911日之前)。

2.组织机构健全,秘书处联系畅通,能定期组织校友开展各类活动,校友参与面广、活动影响力大。

3.积极为校友搭建沟通合作平台,为校友提供特色服务、排忧解难等。

4.积极组织校友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各类贡献。

5.积极主动地与东华大学校友会保持沟通,能较好地完成东华大学校友会托付的工作。

(二)校友工作先进个人

1.热心校友工作,积极投身于二级校友组织的建设,成绩显著。

2.在校友联络接待、组织校友活动、拓展校友资源、校友数据库建设以及校友捐赠等工作中,作风扎实且富有成效。

3.能积极主动与东华大学校友会保持沟通联系,能较好地完成东华大学校友会托付的工作。

四、评选办法

(一)各学院、二级校友组织根据评选条件,自愿申报校友工作先进集体;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学院、二级校友组织推荐,每单位限推荐1人。

(二)拟申报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,分别填报《2019年东华大学校友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》(附件1)、《2019年东华大学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》(附件2),并请在2019831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至东华大学校友会、电子版发送至东华大学校友会邮箱。

联系人:朱老师  林老师

电  话:021-62373862

邮  箱:xydep@dhu.edu.cn

地  址: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849号东华大学校友会(近中山西路校门)

五、表彰办法

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学校评审、公示无异议后,将在庆祝建校68周年纪念大会上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、奖牌。先进事迹将在校友会的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。


附件12019年东华大学校友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

附件22019年东华大学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


 


 

东华大学校友会

20197月1日

2019年东华大学校友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.doc

2019年东华大学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.doc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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